标题: 关于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3-53859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关于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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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荆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持续推进减负纾困,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两稳一保”部署要求,为市场主体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超过100亿元。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创新推出“春风齐鑫贷”“租金纾困贷”,提供信贷支持29.76亿元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33.84亿元,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持续强化财金政策支持,动能转换提质增速巩固提升“技改专项贷”,累计向315个技改项目发放贷款37.02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351.9亿元全市新设立基金25支,新增投资196.57亿元。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1.5万笔、57.9亿元,减免担保费3400余万元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推进品质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到81.59%。落实教育支出105.22亿元,建成投用中小学13所、幼儿园30所。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棚户区改造开工1.62万套、货币化安置6081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6个。

——持续提升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截至今年7月,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整改,促进上缴国库2321.09万元,资金拨付、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务等9.52亿元。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市75个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数据分析,对10个部门进行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有待增强

1.预算编制不完整2022年,级43部门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上级补助收入等1.85亿元纳入预算,1家市属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2.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市财政收回的部门存量资金有1159.3万元未安排使用,3个单位历年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等未上缴财政21.31万元。

(二)部分预算管理改革事项仍需进一步推进

1.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是支出标准执行不严格。企业家队伍建设(国内培训)等3项支出标准,未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支出标准建设任务。市财政确定压茬制定20项市级标准,其中6项不应列入市级改革任务清单。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不到位。19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经济业务事项仍用原有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未按规定完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3.市级派出机构预算草案编制不细化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中,高新区和文昌湖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

1.“五项支出”未有效压减。23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未按压减30%要求执行,14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五项支出”199.6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不规范。4个部门基本支出超预算、挤占项目支出169.59万元。2个部门扩大支出范围5.99万元。2个部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共9次2.69万元。3个部门单位50人以内的会议未按规定在内部会议室召开。

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还需加强。5个部门单位公车未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2个部门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3个部门单位未定点加油、租车,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公车。

决算草案数据不够准确2022年,市财政将应缴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利润收入缴入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未进行调整,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少计6869万元。

、重大政策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情况一是部分市重大文旅项目推进缓慢。6个项目受疫情、土地政策等影响进展缓慢。二是全域旅游发展管理水平仍需提高。2个景区因管理服务问题分别被撤销国家3A级、4A级景区等级,1个博览园因部分主要场馆不开放被省文旅厅责令整改。5个区县A级景区2020年至2022年8月收到投诉972起,其中442起涉及服务消费申诉等问题,占比45.47%。三是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4个区县未建立文物安全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3个区未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3个区县文旅部门未向社会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

(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跟踪审计情况。一是拉动消费政策落实不严格。部分不在公示名单内的企业核销消费券金额32.93万元。部分商户违规出售储值卡、将产品和服务拆单、允许消费者违规转让消费券。二是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审计情况。一是部分改革事项推进缓慢。管理层级调整不到位,2户企业分别有四到六级企业12户、四级企业3户,未按要求优化压减至三级以内。内审制度执行不到位,7户企业未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未设立总审计师岗位。3户企业内审职责设立在财务部门,未安排专职人员行使职责。二是部分公司运营不规范。2户企业未经集体决策预付货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765.55万元。阳光采购落实不严格,1户企业未经招标购买天然气、燃油2338.4万元,2户企业违规采用入围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6个项目受拆迁及设计图纸变更等影响,项目未开工或进展缓慢。二是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在30日内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债券资金16.57亿元,1个区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债券资金1.15亿元,2个区县项目实施单位挪用债券资金7.69亿元,4个项目推进缓慢、未按实际需求申请专项债券导致债券资金闲置2.8亿元。三是已完工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目标。2个项目未及时投入运营,未取得预期收益。1个项目收益未实现,由区财政垫付债券利息54.24万元。

(五)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审计情况。一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不高。3个部门与5家公司签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未约定知识产权归属,1个部门与3家公司签订的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合同未明确服务数量或违约责任,2个部门新建的2个信息系统进度缓慢。二是网络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6个在云系统被专业技术扫描出145个高危漏洞,2个部门未编制网络安全预算,2个部门未对重要数据进行容灾备份,5个部门单位建设的9个信息系统未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三、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是产业振兴项目管理不规范。3个区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未招标、变更实施主体未履行审批手续、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一致。4个区存在未及时组织验收、在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只验收财政补贴资金建设内容等问题。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质量不高。2086家合作社因未按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经营状况报告等原因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全市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认证的合作社仅占1.78%。三是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水平不高。抽查6个区县72户农户,其中42户使用非标准地膜。5个区未能有效建立“村收集、镇集中、企业回收处理”的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体系,3个区未按要求建立农业、工、环保及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四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3个区13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存在实际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不符、土地手续不健全等问题。3个区县10家正常生产经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未开展环评,4家未按照要求制作环评报告书。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情况。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实率偏低4个区县养老机构规划、4个区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3个区县农村幸福院规划的执行率低于50%。二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有待提高。抽查6个区县57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现,存在未配备食堂或未设置用餐点、无康复室或保健用房及健身器材等问题。抽查3个区35处农村幸福院发现,休息室、图书阅览室使用率较低。三是长者食堂助餐补贴监管不到位,存在套取情况。审计指出后,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管理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一是维修资金续交制度未落实,各区县均未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续交具体标准和流程。二是交存使用不规范。建设单位违规代收代交维修资金存在风险隐患,4家建设单位挪用维修资金支付日常管理费用、工程款等2441.9万元。全市违规用于住宅户外水电暖等设施维修项目255个,金额333.44万8区县违规将用于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维修资金支付到个人账户,涉及675902.05万元三是物业管理政策执行不严格。7个区县219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保管公共收益1538.5万元,未按规定转交维修资金。6个区县108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决定,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各类维修等1321.14万元。

、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资产利用效率不高。1户企业建设项目征用的30.94亩土地长期闲置,1户企业购入加油加气管理系统未使用。二是资产处置不合规。2户企业未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处置拆除锅炉176.5万元,使用无效评估报告处置装载机等资产74.56万元。1户企业长期将公司所属加油、加气站出租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个人。三是账实不符。2户企业盘亏车辆等资产2722.94万元未核减固定资产账,购置资产414万元未入账。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基础薄弱。3个部门单位6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及时转增资产4.09亿元,16个部门单位已不能使用资产未及时审批报废250.39万元。8个部门单位已拆除、划转、盘亏资产未及时核减造成账实不符4296.18万元。11个部门单位资产入账不及时4070.49万元。二是资产配置超标准。8个部门单位配置电脑数量超出编制内实有人数150%的标准,9个部门单位超标准配置打印机、复印机、相机125台。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水资源管理不严格。3个区县4家单位、23个重大项目未办理取水许可证,2个区县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未使用再生水。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或施工质量不高,导致河道护墙、护岸等短期内损毁。2个区县欠征污水处理费332.5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5.92万元。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3个区县未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处置河道清淤等产生的砂石料2.54亿元,1个县应征未征采矿权出让收益650万元。7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未严格执行治理方案或项目后期管护协议,现场水土流失严重,植物成活率低。

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对城市快速路网建设等12个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涉及投资额362.58亿元,对重大公共工程PPP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在成本控制方面多计工程价款1.7亿元,在工程、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阶段性工程进度值计算不准确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等问题15.71亿元,在项目管理及投资绩效方面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建设进展缓慢、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65件,涉及82人次、金额7671.15万元。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审计建议

(一)坚持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高质量谋划和储备政府债券项目,积极争取债券额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加强财政政策定期评估,全面清理整合存量政策,严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

(二)坚持深化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预算项目分类分档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分类有序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完善、预算调整的有效衔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坚持防范风险,提升政府风险管控能力。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及时偿还债务本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解决不规范运营等问题,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坚持完善整改机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强化闭环管理,推进标本兼治和制度创新,一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优化审计整改贯通协作,加强结果运用,增强监管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