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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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关于淄博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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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荆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力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对高质量发展涉企政策、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等进行审计。二是积极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对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8个部门预算执行等进行审计,对217个市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数据分析。三是积极推动民生福祉改善提高,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乡村振兴等进行审计。四是积极推动政府投资绩效提升,开展4个已竣工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及5个在建项目跟踪审计。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全市财政运行好于预期,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有待提高

1.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市级2020年以前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还余1462.85万元未分配使用,高新区2021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2.74亿元当年未分配使用。

2.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市级6个部门单位上级补助、项目支出等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753.08万元,文昌湖区2个部门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40.2万元。

3.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依然存在。9个部门单位未将2531.55万元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资金编入2021年预算。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13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共计86次,涉及资金16.29万元。4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36.6万元。6个部门单位存在超标准支付车辆租赁费、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社会化租赁制度等问题。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

1.事前绩效评估不完善。市级100个部门单位对369个支出项目进行了事前评估,有36个部门单位的82个项目存在多处内容填报雷同或不完整的情况,事前评估工作亟需优化。

2.绩效目标管理不严格。市级74个部门单位200个项目绩效目标表中,超过三分之一的绩效指标量化不足或未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不利于事中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还需提升。一是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2个部门信息化平台建成使用后,系统管理权限未及时划转到建设单位掌握。3个部门单位在用的8个信息系统,未与系统运维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二是信息化建设管理不规范。各单位提报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联合评审。4个部门单位建成的5个信息化系统资产834.35万元入账不及时。

(五)预算执行不严格。3个部门单位基本支出超预算、挤占项目支出39.88万元。2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宣传费等29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19.23万元。

(六)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未将4户国有企业股权投资-1935.55万元纳入核算范围,导致多记市级资产。4个部门单位账表不符、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造成决算不真实,涉及资金515.8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一)促进高质量发展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一是淄惠企云平台惠企作用发挥有待提高。政策资金兑现仍通过主管部门及市县两级审核拨付,尚未实现一键直达。二是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项目确定较晚。201911月,我市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10个以上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20219月,淄博市高端医疗器械等5个才被确定为第一批创新创业共同体。三是3个区县应配套未配套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扶持资金362.8万元。

(二)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审计。一是部分区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存在成品粮储备不足的问题。二是有的粮食储备企业挪用涉粮专项资金,部分区县使用专项资金建设的质检中心、应急体系等项目设备长期闲置、效益未达预期。三是部分粮食储备企业违反储备粮轮换、收购政策制度,存在轮换计划执行不严格、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政府专项债券审计。一是部分债券项目建设进展缓慢。36个项目由于前期手续准备不齐全、项目规划调整等原因,截至审计日未开工建设或推进缓慢,造成债券资金无法及时使用。二是项目工程款支付不合规。4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8087.64万元。

(四)高青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情况审计。一是超范围整合项目增加投资额3247.12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取8家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或要求其提供履约保函。三是部分项目8处建设内容未按设计方案施工。

三、高品质民生建设审计情况

(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情况审计。一是部分目标未按期完成。交通运输综合信息平台未接入一网统管市级主平台,云数网端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要求完成。二是项目绩效未达预期。防走失定位服务管理平台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手环使用率低。2家获得奖补的书店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领取奖补后减少图书数量和经营面积。部分“5+N”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未达标、利用率不高。三是补贴发放不规范13.13万元。向1家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72万元,向6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培训等补贴10.41万元。

(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一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地力提升投入不足。2个区县9个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规定安排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等用于地力提升的内容及资金。二是项目建设绩效有待提高。2个区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与承包户灌溉方法的需求不匹配,造成部分出水口利用率不高或损坏,影响了管网作用的发挥。三是项目资金闲置。1个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区域公共品牌提升项目,上级奖补资金120万元闲置3年以上。

(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审计。一是救助基金追偿联动未实现信息共享。市救助办未与保险公司建立保险赔付联动机制,获取保险赔付信息存在滞后性;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管理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实现联通,不利于垫付资金追偿。二是交强险罚没收入未按规定划拨至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账户210.33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及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一是部分重点改革事项推进缓慢。全市国有企业中,11户企业未制定重要决策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具体实施办法,12户企业董事会未设立外部董事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9户企业未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不到位。市公交公司收入成本不实1521.43万元。市元通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评估出租土地使用权,四年收取租金101.3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市级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截至2021年末,市级有219处房产、23处土地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7处已拆除、产权已转出房产未及时在资产账中核销。二是部分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合规。9个部门单位资产账实不符、产权不明确1332.07万元,13个部门单位资产入账不及时、工程未转固定资产1.04亿元,6个部门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及未经批准处置资产169.08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不高。截至2020年末,2个区存在批而未供土地4298.57亩。二是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拨付征缴不到位。未及时拨付4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活性炭服务费等3222.58万元,应征未征18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40.87万元。

五、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对市文化中心等4个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建造总值59.61亿元,复审审减工程造价1.44亿元,发现建设成本核算不规范、投资未实现预期效益等问题。对淄博大学城一期等5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出应缴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等1.68亿元。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48件。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统筹财政资金,做强优势产业链群,培育壮大新经济。积极对上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二)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教育、养老等领域高品质民生建设,支持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压实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统筹做好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收入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和监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突出闭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确认挂号、整改认定销号、督促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联动配合,巩固拓展审计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