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山东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4-54994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关于山东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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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3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山东省审计厅厅长  张晓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纵深推进“三个十大”行动,全省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加力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强化经济运行工作机制,接续推出扩内需、稳外贸外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284项,经济稳中有进、量质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加力提速,培育11条标志性产业链、10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超过1700亿元。
        ——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开局起势,经略海洋深度拓展,黄河三角洲生态修复等230个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实施交通网、现代水网等“七网”年度项目920个,高铁运营里程达到2810公里,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突破8400公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2600个。
        ——大力提升民生资金保障能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到9980亿元,占比79.3%。提高居民养老、医疗、义务教育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新增城镇就业124.5万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4万多套。提高基层财力保障水平,省级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3771亿元,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安排省级以上乡村振兴战略资金763亿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审计中,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决策部署落实。加大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医疗等重点民生、济南遥墙机场等重大项目、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及时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坚持全口径全覆盖,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省级“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做实全省财政审计一体化数据分析,加强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实现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全流程“穿透式”审计。坚持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贯通协同,2023年省本级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8件,相关部门处理处罚3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推动提升治理效能。扛牢督促检查整改政治责任,率先实现全省审计机关整改督查系统全覆盖。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促进增收节支、统筹盘活财政资金659.37亿元。
        一、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级预算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省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07.54亿元,总支出5035.54亿元,结转下年17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31.43亿元,总支出3203.41亿元,结转下年28.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6.76亿元,总支出143.02亿元,结转下年3.7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61.68亿元,支出完成3119.6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1.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86.6亿元。2023年,全省发行政府债券6310.9亿元,增加政府外债3.4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等部门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力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1.收入方面,一是由于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衔接不充分,截至2023年底,4160.77万元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历史欠费未征缴入库。二是30家单位未落实票款分离制度,由单位根据需要择期上缴国库,其中19家单位2022年处置收入1.09亿元,延后至2023年入库,影响省级收入真实性。
        2.支出方面,一是支出标准不明确,省级部门单位办公区域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缺少通用标准,物业管理费从每平方米0.33元至50.83元不等,公车运行维护费仅按每年4万元定额编制预算,未按照车型、单位性质等分类分档制定标准。二是支出安排不精准,16个项目的年初预留资金下达比例低于60%,涉及资金20.16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580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128.7亿元;第四季度追加预算安排的16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仅完成支出1.12亿元,占追加预算的7%。
        3.资金统筹方面,由于未明确预算统筹使用和当年新增提取比例,96家事业单位年初累计计提的专用结余21.82亿元,当年仅安排使用2.03亿元,同时新增计提4356.91万元,整体统筹盘活效益不高。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1.预算编报不合理,调整率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项目2022年编报预算1.29亿元,在执行率仅为44.3%的情况下,2023年仍编报预算1.03亿元,当年支出2371.83万元,执行率为22.95%,调剂用于其他支出7115.12万元,调整率达69.08%。
        2.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缺乏约束措施。2023年,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省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有5家盈利但未宣告分红派息,个别企业连续多年实现盈利但未派息,造成国有资本无法及时获得收益。
        (三)社保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1.过高预估收支规模,预算编报不准确。2023年,在上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2500万元情况下,编制预算5740万元,实际收入3332万元,执行率为58.05%;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临时价格补贴支出3472.4万元情况下,编制预算6160.56万元,实际支出620.72万元,执行率仅为10.08%。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等支出。截至2023年底,省财政当年下达各市省级专账资金1.68亿元中,有8585.3万元滞留在13个市财政专户,6366.87万元滞留在相关项目单位,资金闲置率达89.21%。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对“数字山东”等10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关注重点政策财力保障、资金绩效与政策目标协同等情况,发现:
        1.事前论证不充分,分配不精准不及时。一是未体现政策导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是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进行政策性引导。但省级统筹分配时,主要依据担保费率因素测算,未体现扩大担保规模的政策导向,涉及资金1.23亿元。二是资金分配小散或随意性大。中医药专项资金向600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各支持5000元,主要用于零星维修改造等支出,难以实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目标。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在未明确扶持任务情况下,向2家单位分配资金2255万元。三是“钱等项目”。由于项目储备不足,导致中央下达我省的3.19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无法及时安排到具体项目。
        2.资金使用不合规,绩效评价质量不高。一是扩大资金扶持范围。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8市74县向1321名不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发放补贴75.31万元。二是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2021年至2023年,35个创新创业共同体获得省级科技专项资金12.36亿元,截至2023年底,实际支出8.34亿元,有4.02亿元未支出。“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支持的199个政务信息化系统,由于主管部门未及时出具复核意见书,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意见,实施单位无法开展采购,影响资金执行进度。三是绩效评价不全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低,各市仅抽取1县作为评价样本,且对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运营等情况评估不充分。
        (五)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
        1.增发国债资金管理不严格。截至2024年3月底,全省共收到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313.16亿元、涉及304个项目。一是资金未拨付使用。9县10个项目未按期开工,国债资金分别滞留在财政部门7.67亿元和项目单位7300万元。二是绩效管理不规范。4县6个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不量化,涉及国债资金6.35亿元。
        2.专项债券资金全流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专项债券发行、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省级和2市5县10个项目5.0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6县7个项目超进度付款3.63亿元。二是项目未达预期收益。2市10县14个项目建成后闲置,5市30县64个项目运营效果不佳,实际运营收益与预期差距较大。2市5县有8.15亿元债券利息未能按时支付,由财政垫付。
        此外,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对审计指出的个别事项披露不够完整等问题,省财政厅已进行相应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省级预算公开的103家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等预算单位)及837家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开展数据分析全覆盖,对10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41家二三级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较上年有所提升,但一些单位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遵循从严从紧原则编制支出预算
        1.预算管理不规范。34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未按照往年情况合理预估,致使有些项目多编预算,实际执行率低,有些项目少编预算,年中追加资金预算,涉及金额28.33亿元。2家单位5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将多个子项目打包编制预算,弱化预算约束力,涉及资金49.42亿元。
2.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8家单位24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不清晰、不明确、不合理,涉及资金7596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统筹管理不到位
        1.非财政拨款资金大量结存。截至2023年底,省级部门单位有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不含专用结余)26.15亿元,其中76家单位资金结余6.9亿元,比上年增加1.71亿元。
        2.未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11家单位历年结存房租收入、已结项课题经费等资金未编入预算,涉及资金1.24亿元。5家单位未将统筹使用的专用结余列入当年预算,2023年实际支出7265.78万元。
        3.违规收取或未及时上缴非税等收入。2家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违规收费313.36万元。17家单位项目违约金、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应缴未缴财政,在部门沉淀,涉及资金1.76亿元。
        (三)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未真正落到实处
        1.会议费、培训费等未得到有效控制。4家单位无计划开展会议培训等,涉及资金22.24万元;5家单位会议培训费不减反增或支出不规范等,涉及资金11.41万元;12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会议培训费330.69万元;30家单位未在定点场所举办会议,涉及资金210.97万元。
        2.支出不严格。4家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涉及资金224.52万元。4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140.9万元。21家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等,涉及资金429.09万元。10家单位12个项目超进度支付款项4592.41万元。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7家单位17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不合规或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金额2.75亿元。5家单位69个项目应实行未实行公开招标、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等,涉及金额2776.07万元。8家单位20个项目违规分包转包、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等,涉及金额2179.4万元。
        4.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2家单位决算编报不真实、费用结算不及时、固定资产登记不准确等,涉及金额6.19亿元。5家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12亿元。
        三、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3年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2023年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财政政策涉及11个方面50项财政政策。本次重点对其中30项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由于政策门槛设计不合理、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等原因,碳汇保险保费补贴等3项政策无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政策当年无法兑现;支持产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奖补等3项政策配套财政补贴分配慢,影响政策落地见效。二是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抽查17项政策配套的80.94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由于地方财力紧张、项目进展慢等原因,12.47亿元资金滞留在财政或行业主管部门。三是部分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由于实际执行难度较大,推进力度不够,清洁取暖补贴政策所涉及的设备设施使用率低,政策效应不明显;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3项政策未达预期支持效果。
         (二)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方面。对省级和7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布局规划与资源配置不合理。18县99所中小学与城镇居住区未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交付使用,居民入住小区后周边学位紧张。抽查发现,2所民办学校在未取得相应办学资质情况下,利用虚假合作办学等方式违规招收500余名学生。二是违规挤占经费。8县18所民办学校收到政府补助的义务教育学位学费补贴2284.82万元,但未按要求对相关学生进行学费减免。5县违规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等专项资金2375.45万元,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校园信息化建设等支出。三是学校食堂采购管理不严。4县62所学校未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餐品制作所需大宗食品均由委托经营企业自行组织购买。
         2.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改革方面。重点对10市99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收取学生费用。2所学校以开展春季高考培训等名义,向在校学生违规收取培训费107.91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2市1县3所学校未及时推进“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相关事项,787.71万元资金闲置。8市47所学校未足额提取或少发放学生奖助学金1025.34万元。三是部分学校未有效履行育训并举职责。7市63所学校未根据现有教育资源开展职业培训,6市25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未实现职业培训人次应达到在校生2倍以上的要求;有的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慢。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级和8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抽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143个,涉及资金67.4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企业未申请、数据不共享等原因,4市48县2699户企业应享未享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就业补助政策;2市44县1577名就业困难人员应享未享社会保险补贴。9县缩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范围。二是职业技能提升未实现任务目标。4市1县未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市以公益性培训或企业自行组织的内部培训等非职业培训抵顶任务数,涉及1.77万人次。1市47县未及时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8578.24万元。三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资金。7市55县违规向132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349.14万元。1市6县违规向14户严重失信等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23.22万元。4县3户劳务派遣公司违规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主管部门已追回资金325.73万元。
        (四)公立医院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和14市以及45家公立医院开展审计,重点关注2021年至2023年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高质量运行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药品、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不规范。一是线上采购政策推进不力。由于低值耗材挂网品种较少,无法覆盖医疗机构的多样化需求等原因,14家医院线下大量采购耗材7.67亿元。二是捆绑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商通过免费提供设备或低价销售设备等形式,向25家医院捆绑销售耗材、药品,扰乱市场秩序。

        2.医院薪酬和收费管理不严。一是薪酬发放不严。10市未制定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13家医院违规将检查等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二是药品耗材变相加价。29家医院药品耗材销售未实现零加成,通过药品拆零使用全额计费、未及时调整药品售价等方式,变相加价6826.42万元。
        3.扩大医保基金结算范围。40家医院将不可报销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等,导致医保基金多支付1678.48万元。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到位,10家医院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等结算医保基金11.4万元。
        (五)畜牧产品稳产保供相关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了11市及所属34县畜牧产品稳产保供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2021至2023年,11市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50.84亿元,本次审计抽查了2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猪稳定安全供给方面。一是超范围使用或套取专项资金。7县将630.54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超范围用于日常经费等支出,个别县虚假验收致使5家养殖场户骗取奖励资金281.92万元。二是投入资金绩效不佳。12县新建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闲置、损毁或低效运行,8310.33万元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储备任务未完成。6市应落实猪肉常规储备任务2.43万吨,实际仅储备0.99万吨,占应储备规模的四成,导致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重大节日等保供基础不牢。
        2.奶业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收贮任务或项目建设推进慢。因项目实施主体积极性不高,11县少完成上级下达的“粮改饲”收贮任务12.74万吨。6县实施的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等7个项目均超期未完工,涉及财政补助资金7917万元。二是补助资金发放审核不严或向养殖户转嫁费用。6县向不符合扶持范围的13家养殖户发放奶牛家庭牧场改造、“粮改饲”等补助资金130.37万元。10县将应由主管部门支付的“粮改饲”项目审核验收费用53.17万元,转嫁给养殖户承担。
        3.动物疫病防控方面。一是动物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落实未实现预期效益。国家要求生猪强制免疫,由养殖户先采打疫苗再由财政补贴,但34县仅有不足10%的规模养殖场户获得“先打后补”补贴。二是疫苗存储运输不当。15县政府采购疫苗监管不力,565.66万毫升疫苗运输、储存温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或过期。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分配管理的预算内投资共计104.1亿元,其中中央94.1亿元、省级10亿元,安排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省重大项目309个。此次重点抽查了58个预算内投资项目和44个省重大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未达投资预期。截至2023年底,3个项目未能按期开工,404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未能发挥效益;11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预期投资或交付使用,未达投资金额90.5亿元;2个项目计划投资96.11亿元,申报时高估收入来源,实际运营时收益无法覆盖建设成本。二是项目违规招投标。2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对外委托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业务;2个项目涉嫌虚假招标,施工单位进场时间均早于相关招标开标时间;5个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存在中标公示期不满法定时限等问题。三是项目建设过程管控不严。14个项目未落实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即开工或投用;5个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因违规建设被罚款、随意改变土地出让方式等,增加建设成本22.78亿元。
        (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起步区自2021年4月经国务院批复建设,至2023年5月,立项实施项目168个,已完成投资510.87亿元。此次重点审计了起步区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投资绩效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已获批建设用地闲置低效。截至2023年5月底,起步区共征收土地1882.81公顷,其中未供土地653.99公顷,有些土地闲置时间2年以上;因拆迁资金和地上滞留户影响,已批准征收的土地尚有617.58公顷未完成征收。二是工程结算管理存在漏洞。6个项目把关不严,因多计工程量、材料价格偏高等,多计工程款2.56亿元。17个项目因材料价格未认定、资料不完备等,竣工验收超过1年尚未完成结算,涉及投资额116.51亿元。三是项目投资形成损失浪费。由于规划论证不充分,3个项目拆除已建成绿化带及设施等形成损失667.56万元。2个产业园区供水、供热、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园区启用后闲置或利用率低。
        (三)济南遥墙机场改扩建工程审计情况
        济南遥墙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核定工程总概算439.05亿元,截至2023年9月底,资金筹集到位147.93亿元,累计支出83.55亿元,重点审计了已开工的20个单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概预算编制不实。17个项目因设计费重复计取、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多列工程概算3.6亿元。4个项目因测算不当,多列工程预算1.05亿元,造成中标价偏高。二是项目施工进度慢。截至2023年9月底,12个单项工程应完成计划投资15.03亿元,受土地手续办理滞后等影响,仅完成投资6.79亿元。三是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建设手续。截至2023年9月底,有13个已开工项目未完成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有3个项目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部门在建、在用的73个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情况,涉及合同金额6.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2个部门信息化建设整合不充分,未实现本部门本行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1个部门行业的20个系统存在功能重复问题,涉及投资2108.64万元;3个部门11个项目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或未批先建,涉及合同金额1765.34万元。二是建设管理薄弱。4个部门23个系统建设内容未完成即验收付款;4个部门19个系统建成后闲置或使用率低,涉及合同金额9533.74万元;3个部门34个系统未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或未按规定登记无形资产等,涉及合同金额3715.83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户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0户省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和绩效情况,以及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举债融资、资金运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损益不实。2户企业未按会计准则核算收支,造成多计收入12.84亿元、多计成本费用11.1亿元。4户将不符合条件的费用资本化或记账不及时,造成少计成本费用5.18亿元。2户企业未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有关业务,造成少计资产1.02亿元、少计负债10.57亿元。3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内部关联交易抵消不充分,造成合并报表信息不实。
        2.投资项目存在损失风险。因投资论证不充分、经营管理不力等,17户企业的37个股权投资项目经营亏损严重,有的已停产停业,存在损失风险,涉及投资额等278.76亿元。3户金融企业12个项目逾期或违约,存在损失风险,涉及资金15.03亿元。2户金融企业7个项目通过新增融资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涉及资金30.62亿元。
        3.偿债风险增加。3户金融企业利息保障倍数持续下降,长期偿债能力有所减弱。1户金融企业部分股权存在债务偿付风险20亿元。2户金融企业政策性担保业务代偿风险逐年增加,已累计代偿6.26亿元。
        4.参股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19户企业参股的543户企业经营效益较差,有175户参股企业未实际运营或停产,368户正常经营参股企业长期未分红;其中162户未按规定进行股权价值分析,74户已列入清退计划但实际未完成清退。12户企业将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提供给参股企业使用,对控股转为参股的投资或退出的投资,未及时将企业字号等无形资产收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级、10个部门单位以及10所省属高校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10个部门单位2023年底资产总额654.5亿元,比上年增长8.78%。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物仓资产运营效率不高。在公物仓有1326台平板电脑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2023年有22家单位新购置平板电脑8075台、833.48万元,未优先调拨公物仓闲置资产。2021年、2022年调入公物仓的资产中,有3553台计算机因设备老化等无法正常使用且无维修价值,在公物仓长期存放未处置。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因主管部门间工作沟通衔接不到位,省级统管车辆,有5辆未办理过户,44辆尚未登记入账。6家单位自行管理的40辆公务用车闲置或管理使用不规范。
        3.房产管理不够集约高效。应将不动产权登记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81家单位中,有37家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省级统管的77套公有住房,有63套空置;9家单位12.18万平方米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用房等房产闲置,有8840.46平方米闲置超过10年。3家单位6.7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未计入固定资产账,5家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出租公有房产或被无偿占用1.47万平方米。
        4.办公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不规范。7家单位价值2509.79万元的计算机、路由器、交换机等办公设施、专用实验设备闲置。6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5033.08万元。2家单位储备物资管理核算不规范,少计接收物资、未核销已使用物资3715.94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3市4县9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还存在差距。2市4县2581.71公顷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在违规建房或种植树木等问题。2市1县883.62公顷土地供而未用,2市1县部分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以租代征占用土地72.74公顷。2县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林地22.3公顷。
        2.不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不到位。3市3县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严,存在企业无证开采、在矿区外违法越界开采问题;2市6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进展迟缓。1市1县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1市2县1218家企业未办理排水许可向管道排放污水。
        3.资源和环境保护资金征缴不及时。3市4县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采矿权出让收益、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42.24亿元。2市3县由企业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收入等2.51亿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六、原因分析和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政策设计不尽合理。政策设计缺少统筹,有的政策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资金难保障到位;有些跨部门政策不协调,执行存在难度;有些政策配套措施未细化、目标任务不明确,基层单位政策理解不到位,有的在执行中打折扣。二是制度建设还有盲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不完善,部分支出缺少标准控制,事前绩效评估不充分,预算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预算编制挂钩机制衔接不充分。三是对内控管理重视不够。有些部门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执行不严、有章不循。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认识不足,对一些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不够,缺少标本兼治的管用措施。四是政府投资管理不够严格。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建设方案统筹考量用地、资金等不足,有些地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申报项目;项目管理程序控制不严,招投标流于形式,参建各方追求经济利益,高估冒算抬高工程造价,项目监管缺失。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提高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加强各领域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财政政策与经济和产业政策相统筹,防止出现相互掣肘、效应对冲问题,增强政策精准性。各项政策要与制度性措施相结合,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增强政策可持续性。健全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及时清理退出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二)推进财政改革攻坚,推动完善预算全流程管理。持续推进成本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不断增强预算刚性,严控预算追加调整;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政府融资平台治理,跟进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严肃追责、穿透治理。
        (四)着力强化民生保障,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更加突出对就业、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支持保障力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看好用好民生资金,强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精准落到群众手里。严格民生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建管用”全周期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耕地保护工作,不断探索不可再生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
        (五)压实各方整改责任,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坚决彻底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持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贯通,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落实落地。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总定位、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