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审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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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市审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以及市审计局“学法强审五个一”学测考评用系列活动,今年以来组织了225期法规每日一学、5次阶段测评,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全面提升了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持续加强权力规范运行监督,科学安排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项目,同时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修订出台《淄博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暂行)》和《淄博市审计局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不断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机关贯通协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严格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体制。将依法行政、法治培训、普法宣传、聘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法治工作所需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党组会会议决定规范记录、及时分解、责任到人、及时督促落实。 (二)全面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开展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对1项政府规章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并申报2025年度预审议项目;1项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9月,经梳理继续有效。 (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文明审计,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业务质量和优秀审计项目在省内位居前列。2024年市审计局实施并报送的2个审计项目、指导并选送的2个区县局审计项目均被表彰为全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四)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淄博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淄博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淄博市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信息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2024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发生,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没有对企业实行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按年度、季度、月度及时对执法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进行了系统备案,按时对区县审计部门提交的执法检查计划进行系统审核,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及结果均为零报备。 (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领导小组,举办局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各党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年初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结合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现场普法,并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街道开展宪法等宣传普法活动。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依托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综合运用现场督查、专项检查、联动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市县审计业务质量一体化提升上,对区县审计机关业务指导不够,优秀项目创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审计工作进展上,审计现场管理各方责任还没有全面压实,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在法治思维运用上,运用“三个区分开来”进行审计综合分析的能力需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和推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方面可供指导参考的审计案例较少。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淄博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做好年度法治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局党组、各科室、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各环节中的责任,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结合审计职能,制定详细的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解和时间进度,优化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进一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切入点,主动为被审计单位送法上门,在审计过程中严守文明审计要求,自觉做各项法规的遵守者、维护者和宣传者。 (三)进一步建设法治队伍。进一步推行“学法强审五个一”等系列学法用法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法治理论与业务实践深入融合,利用好导师制做好“传帮带”引导工作,切实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不断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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