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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审计监督和各类监督有机融合 更好发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能

发布日期:2023-12-20 09:55: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淄博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范式,把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强化全方位推进,深度融合“组审监督”。“强化机制”,建立组织人事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出台经责审计指导意见,明确贯通协同的实施路径,指导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实践。“强化预防”,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制度,编印领导干部履职风险防控清单,印发经责审计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办法,筑牢干部监督审计基础,共同建好监督前哨。“强化联合”,落实任前告知、审计进点、结果反馈、督查整改“四项联合”工作,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经责和自然资源审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强化运用”,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单,组织部门根据综合报告或专题报告中提炼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为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及完善制度提供参考。

 二是完善全过程机制,有力深化“三类监督”。“扩大范围”,充分利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将协作实践拓展至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全过程,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督促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出具相关专报及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完善制度”,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行业领域内共性问题,向巡察机构提供监督的切入口、着力点,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作为督促完善制度规定的重要参考。“加强会商”,以业务会商的形式共同分析研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三类监督”中的类案研究。

 三是坚持全领域融合,高效协同“各类监督”。推动市人大专题询问部门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获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联合“两办”督查部门成立整改专班,常态化组织“回头看”,下发整改督办函90余份。出台改革督察和审计监督协作办法,从科学合理制定协作联动计划安排、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四个方面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深化与财政部门配合机制,联合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等开展专项整治。探索与机构编制、信访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集中组织开展联合行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审计与社会舆论同步监督。(黄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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