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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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该项政策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按照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审计调查发现,该项政策落实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立项申报不规范。一是“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不到位。该项政策规定,财政给予奖补必须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前提,实际工作中,村民对于筹资筹劳积极性不高,村干部为获取财政奖补资金,伪造筹资筹劳登记表的现象大量存在。二是采用虚假资料、重新包装等手段,套取财政奖补资金。为了无偿获取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将以前年度已建设完成的项目重新包装,伪造筹资筹劳登记表、民主议事公告、施工合同等整套资料,直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 二、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项目档案材料不完整。部分项目未将竣工验收报告、建设预决算书、竣工前后对比照片等原始材料归档,使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无法对项目建设手续完备情况等内容进行核实。二是未对项目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相关部门仅就纸质材料档案进行查看,片面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未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实际核实工程建设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区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由省、市、县多级财政资金组成,部分区县配套资金虚假到位。如部分区县先将全部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各村,然后再以“垃圾治理费”、“综合整治费”等名义将区县级配套资金收回。二是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突出。村集体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奖补资金,而是用于弥补村集体办公费、招待费等非建设项目支出。 四、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 一是强化对“一事一议”项目的规划和引导。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整体规划,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农村结构调整、农村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均衡发展,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 二是完善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区县财政、农业及乡镇政府等基层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意识,完善“一事一议”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实地审查项目进度,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奖补资金,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严格验收审核,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建议书、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表、筹资筹劳方案、筹资筹劳审批表、筹资筹劳专用收据存根、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建立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档案。 三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从筹集到使用进行专账核算,村民理财小组要做好财务监督和资金核算,对于工程的支出要及时报账。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大部门监督力度,强化问责。财政、农业等项目监管单位应加大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的巡查监督,项目实施镇、村也应指派专人参加巡查,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使监督活动贯彻于项目申请、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审计部门应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审计范围,深化审计内容。各部门联动,形成监督网。对于虚报、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情况,严肃问责,确保“一事一议”项目真实、质量可靠,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安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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