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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红十字会201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接收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7 15: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要求和市政府安排,淄博市审计局于2013530日至531日,对淄博市红十字会2013420日至520日期间接收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经审计核实,截至2013520,淄博市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1428492.11元,其中捐物总值960488元,捐款468004.11元。截至2013531, 送往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灾区捐赠物资共计940488元,剩余价值2万元的内画壶一个,现暂存淄博市红十字会,经雅安市红十字会同意,该内画壶待芦山灾区纪念馆建成时做馆藏物品。捐款468004.11, 201366日上交山东省红十字会。

上述审计情况,已在201377日《淄博日报》第19920期头版以新闻稿件形式公布。

附:稿件原文。

 

我市专项审计芦山地震捐赠款物

一百余万捐赠凝聚淄博大爱

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要求和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市红十字会2013420日至520日期间接收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进行了审计。四川芦山地震发生后,淄博市红十字会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捐款捐物,支援芦山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震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山东省红十字会及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韩国祥同志的指示要求,市红十字会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工作人员值班责任制,公开救灾值班电话,保持救灾募捐专线24小时畅通;成立了救灾募捐指挥组、灾款募集组、物资收运组、宣传发动组4个编组,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选派了2名优秀的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员,赶赴灾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二是媒体呼吁迅速及时,社会各界捐赠踊跃。市电视台、《淄博日报》、市红十字会网站等媒体向全市发出《关于支援四川芦山灾区抗震救灾的紧急呼吁》后,社会各界纷纷联系红十字会向四川芦山灾区捐款,市红十字会安排专人做好电话接听、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自420日起,将红十字会机关会议室设为灾款接收的主场所,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同时应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要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银行专业人员现场收取捐款。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有序, 专款专用驰援灾区。一是赈灾募捐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总字〔201314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募捐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专人专户接收管理捐赠资金。为确保募捐工作的规范有序,明确了募捐资金接收的流程,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登记、收款、开票、发证,市商业银行安排专业人员收款,所收款项及时存入商业银行专户,每日收支及时清算对账,确保了接收捐款登记簿、单据存根、记账凭证、收支明细表的一致性。租赁了400余平方米的仓库为赈灾物资接收、储备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募捐赠物资的接收、检验、运送及入库工作。建立了物资台帐,及时做好救灾物资的入库、出库登记。同时严格管理,对入库的所有物资进行了分类放置,做好捐赠物资的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工作,保证了入库物资的安全、有序。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23日下午,淄博市首批抗震救灾物资启程运往四川芦山地震灾区。这批物资是价值621900元的便携式灭菌器、输液器、抗生素等,是应四川芦山市人民医院的紧急援助请求,驰援灾区,已于427日上午运抵灾区。捐款捐物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山东省红十字会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援助灾区。

四是捐赠收支真实合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经审计核实,截至520日淄博市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1428492.11元,其中捐款468004.11元,捐物价值960488元;无捐款资金支出,淄博市红十字会接收的总价值621900元的药品、医疗器械等急需物资于2013423日运往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灾区,剩余价值318588元的衣物用品等救灾物资于2013523日统一汇缴山东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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