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审计论坛
浅析公款私存成因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5-08-24 16:26:5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款私存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国家、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款私存按照问题轻重程度分为帐内公款私存和帐外公款私存两种。帐内公款私存主要指将单位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并将该账户资金在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管理。帐外公款私存主要指将单位的帐外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是“小金库”资金存储主要形式。从近几年审计情况看,随着国家对“小金库”违纪问题处罚力度的越来越大,虽然帐外公款私存行为有所遏制,但帐内公款私存现象仍很普遍。

一、公款私存吕禁不止的原因

(一)逃避债务。部分企事业单位为逃避债务,以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出纳员名义在银行开户,收支业务大部分通过个人账户核算管理,该账户依然就是单位的正常银行结算户。如某单位近年来为逃避债权单位追收和法院执行,将单位90%以上资金收支业务通过个人账户核算管理。

(二)规避监管。现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比较严格,对单位使用现金结算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存取自由”的储蓄原则给“公款私存”者便捷存取现金提供了方便。为此,部分单位为逃避金融监管,便于在业务活动中使用大额现金结算,直接将单位现金收入存入个人账户,或者以提取备用金名义将资金转入个人户,对其视同库存现金核算管理。

(三)谋取私利。部分单位或财会人员为帮朋友完成揽储任务,或者为了获取银行揽储的蝇头小利,有的将资金从单位正常银行账户转存个人账户,有的直接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设立收入专户,将单位经营收入存入该账户,对其视同现金核算管理。如某单位2002年至2009年,先后在5家商业银行开设了17个个人帐户,将单位货款、集资款、税款等存入上述账户,仅20091月至20103月收入专户发生额就达7726957.42元。

(四)贪图省事。部分单位对公款私存这种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很多人认为钱虽然在我的存折上,但在会计账簿内,只不过借我的名字用用,只要钱没有装进 我个人的口袋,就没有事,为此有时贪图方便,将单位临时性暂收款、代收款、代扣款、押金、帐内已付但临时未付款项等帐外资金存入个人户,以便随时支取形成公款私存。

(五)私设“小金库”。 部分单位领导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或支付不便公开的费用,通过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建立“小金库”。

(六)内控管理缺位。部分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现金管理粗放,银行开户没有相应内控监督管理制度,造成大量公款私存。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个人帐户的开户、消户都很随意,基本都是财务部门领导说了算,单位内部没有相应审批报告制度。对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收支,即没有保留存取款原始凭单,也没有留存个人帐户对帐单,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某单位三年时间,先后在5家银行开设21个个人户,其中帐内户17个,帐外户4个,仅财务科长一个人就设立了6个账户,金额以千万元计。

二、公款私存的危害

公款私存反映的不仅仅是公款存取方式上的区别,大部分公款私存伴随着收支不入账、虚列支出、乱发钱物等问题。不仅造成法定财务会计账目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逃避了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也导致了金融统计数据的失真,并且容易滋生腐败和犯罪,其危害决不可低估。

(一)违反党纪国法。公款私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财务管理,逃避了监管,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均明令禁止该行为,虽然公款私存有各种客观原因和借口,但都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任其发展,法律的权威、党纪的严肃性将受到严重侵害。

(二)容易诱发犯罪。单位公款私存基本只有个别人或少数人知晓,内部缺乏相互的制约、监督,为别有用心之人提供可乘之机,容易诱发当事人发生挪用公款、私吞存款利息,甚至贪污公款等犯罪行为。

(三)容易造成国家资金流失。储蓄存折、银行卡大部分掌管在个人手中,这些人一旦起“歹心”,携款、协卡潜逃,必然会造成国家资金大量流失,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杜绝公款私存的建议

(一)完善法规政策。虽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均明令禁止公款私存行为,并制定了处理处罚措施,但其规定处理处罚标准和尺度相差较大,大部分偏重对单位的处罚,对当事人处罚偏轻或没有提出处理处罚措施,对由于开户行没有很好履行监管责任或由于银行业恶性竞争造成公款私存的行为,没有规定相应处理处罚措施,导致发现问题后,只能对单位罚款了事,很难追究个人和银行的责任,起不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二)强化监督。金融机构、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作为,不留监督“盲区”、“死角”。一旦发现公款私存的行为,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一要坚决纠正,二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方面单位内部要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银行账户申批报告制度,防止财务人员私自开设个人户,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对公款私存行为要坚决抵制。另一方面单位内部要严格执行定期盘点现金、定期对账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