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中核算下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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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自2008年开始,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试行,主要是在区县教育局设立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辖区内所有农村中小学财务,原单位只设报账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收支与核算中心的结报。随着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2011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顺利化解,农村中小学背负多年的经济包袱得以摆脱,教育经费得以保障,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观,财务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会计集中核算对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着问题,下面笔者就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化解的对策做如下探讨。 一、集中核算下农村中小学存在的问题 (一)账户开设行未覆盖所有乡镇,易形成“公款私存” 自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为学校在某一银行内集中开设账户,作为该学校的零余额账户,并全部取消学校其他账户。因银行业务无法覆盖到一些偏远乡镇,存取款过程较为不便,致使学校公用经费到账后,报账员只能全额提取现金,自行保管。又加之农村中小学条件有限,一般未专门配备财务科及保险柜,一般报账员会以私人名义在相对较为方便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保管现金,这样就形成公款私存。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未完全实行收支两条线 自2007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农村中小学逐步取消了学杂费、课本费等,只保留作业本费一项收费项目单一,取而代之的是义务教育经费的大量投入。但从账面上看,学校在教师节前后仍收到捐赠收入或者处置废品等收入,因核算中心无法掌握收入的金额,一些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财务观念薄弱“觉得手续繁琐”,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而是留在自己私人开设的账户里,直接用于其他开支,形成账外小金库现象。 (三)固定资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登记核算不完整 一些农村中小学购置电脑桌椅时,仅图价格便宜,以“自己考察更便捷、快速、也实惠”和“电子产品寿命短、易损耗”的想法,未与核算中心对接,多采用自行购置的办法,对固定资产账的登记录入也很不完整。 (四)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 在农村中小学的报销单据中,一是因报账员及经办人员财务知识薄弱,无法对不合规票据进行鉴别,致使不合法票据报销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也存在客观因素的制约,费用处理无正式合规票据,如大多数农村餐馆仅能开具一般收据或者维修工程中用材料,仅以白条等入账反映,非法单据“经常出没”于各费用凭证中。 二、相关化解对策 那么,如何实现集中核算下农村中小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笔者认为: (一)建立健全相关沟通机制发挥双方协调优势 建立健全核算中心与辖区学校的沟通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开展的经济活动应及时向核算中心汇报,核算中心在账务处理上给予相应指导,让学校的经济活动信息完全畅通。同时加大对学校会计基础设施的投入,如统一安装防盗设施,购买保险柜等,避免资金公款私存、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监督和培训力度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学校领导及报账员财务观念淡薄,相关人员财务基础知识薄弱,因此地方财政、审计、教育等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促其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针对学校报账员一般由学校教师兼任未经过专业培训,建议教育系统应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乡镇中小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把关,统一让兼任报账员考取会计上岗证后持证上岗,促其工作中强化会计核算基础。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应坚持“先缴后返”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避免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资金管理之外。捐赠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开具非税收入单据,其中资金形式的捐赠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物形式的捐赠应按价值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材料”等科目。财政部门应制定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定期对学校收入类单据存根、专户对账单进行检查核实,严肃处理违规问题。 (三)进一步改进采购工作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从源头上控制学校资金支出,由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直接结算,同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不影响学校在使用时间上的要求。要遵循科学、合理、方便、快捷的原则,简化操作环节和手续,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缩短采购时间,构建一个统一管理、准确及时、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促进政府采购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四)完善报销制度,提高鉴别能力,尽可能杜绝不合规票据报销 进一步提高负责审核报销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法律意识,要严格履行开支程序及报销规定,特别是会审、会签人员,更要层层把关,落实责任,确保程序合法后再落笔,制定费用报销政策,对于未取得正规单据的一律不予以报销,杜绝非法单据“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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