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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蛇打七寸”-----结合工程建设程序浅谈政府投资审计关键点

发布日期:2015-08-24 16:28:1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作用,不过,在我们的投资审计工作中,仍然面对着审计效率不高、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成果论证性不强等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结合实际,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将有限的审计力量用在关键环节上来,“打蛇打七寸”,抓住关键点,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确保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益。

一、     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在这个阶段,就我们目前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前期论证程序不严,缺乏科学准确的可行性研究。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审批手续不合规、审批手续不完备、项目投向不合规、重复建设、超概算等。

二、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招投标等。在施工准备阶段,目前所涉及的关键问题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费、项目招投标、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方面。

(一)征地拆迁费

一是土地征用合规性,涉及问题如非法圈占土地、违规多征土地、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二是征地拆迁费用审计,这是以后政府投资审计的难点和重点,在这个方面上,审计涉及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标准给予征地补偿费,截留、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滞留征地补偿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虚报冒领征地补偿金,虚报冒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等。

(二)项目招投标

对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招投标也是我们审计的重点,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一是应当招标而不招标。未按照《招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对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中,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近年来,我们通过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控制,目前,施工环节、监理环节大都能做到公开招标,但是设计、勘察环节的审计效果还不理想。

二是以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主要是在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过程中,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规避公开招标。

三是审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条款未执行《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及《张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七条的“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当具有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实质性要求”。

另外,还要审查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串通招投标行为、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规问题。

(三)合同

    合同是结算审计的主要依据,在这个环节中,关于合同的处理主要体现在跟踪审计的不到位。合同签订前审计机关就介入项目了,合同签订时,要帮助建设单位把好关。跟踪审计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所以签订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意对照《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审查,要执行招标控制价,注意合同签订中执行最低人工标准。

3)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一是合同中明确执行定额的名称和价目表的时间;二是约定人工费标准;三是约定三大材、大宗地方材料如何结算,甲方供材如何结算,结算总值让利是否包含甲方供材、人工费等。四是新材料、新工艺的一次性补充定额如何编制,其材料费如何确定;五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是可动费率,是否进行了约定,否则认可乙方可以取得。六是针对专业工程是否约定执行相应的专业定额。七是对结算审计不配合如何办理的约定,如约定“承包人在接到审计机关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定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审计机关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则审计完毕。”

需要提到的是,现在要尽量避免用定额结算方式。因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则第三款强制性条款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这也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环节。

(4)设计、监理合同的签订。目前设计、监理合同很多签的依据来源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上两个规定,公式都是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因此,合同中最好对收费基价计算基础及三个调整系数给予确定。否则,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关于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重要程序环节,在政府投资建设中常常被忽视,在日常审计中,我们常常遇到很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打着“各种理由”,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违规取得施工许可证,严重影响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开展。所以,对该环节,必须提起重视。

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目前跟踪审计的重点,也是我们政府投资审计手段下所能做到的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阶段,结合目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实际情况,该阶段的关键点主要表现在对结算审计效果以及重要隐蔽工程、重点设计变更等方面环节,常常涉及以下问题:

一是跟踪审计不到位。由于目前我们审计力量有限,难以对所有的隐蔽工程、施工环节进行全面跟踪,存在着跟踪不到的的情况,从而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审计的审计风险。

二是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控。在平时的审计中,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分别包括检查施工单位、监理监督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测结果进行查阅;对在建或完工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测试。

三是材料及设备采购环节的控制。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5070%,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内容,因此材料的价格咨询成为跟踪审计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对于需要确定价格的材料,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方提前报出所需的材料,在监理、基建质量把关的前提下,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询价,由各工程管理方参与讨论、议价,最后审计综合各方情况进行定价,并经各方签章认可,作为结算价格,同时,若材料为甲供材料,则要对材料购买各个环节内部控制严密性进行审计监督。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公开进行招投标。

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在政府投资审计中,该阶段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量”和“价”。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再就是“价”的审计,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一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二是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三是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而目前,对竣工阶段的审计,现在的通行做法是委托工程师或中介机构负责,所以在审计管理控制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忌“甩手主义”。我们只负责交接资料,具体审计由工程师或中介机构负责,如此以来,无法对工程师或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大大提高了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风险。

二是忌重结算轻财务。目前的基本做法是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可以说是单纯的去被审计单位抄个财务数据出报告。这种做法,对于大项目,显然无法有效的衔接好工程和财务两个重大环节。因此,在具体的政府投资审计中,结算和财务,两者均要重视起来,要结合着看,结合来审。

三是要重视甲方供材审计。涉及甲供的项目,要注意三方对接,进结算的数必须与指挥部提供的数基本相符,同时,审计报告中定案值必须注明是否含甲供,甲供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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