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审计局关于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淄博市审计局关于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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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淄博市审计局于202256日至62日派出审计组,对3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了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科技投入及产出、科技创新环境及人才等方面。本次重点审计调查了20201月至202112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相关的事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重点审计调查企业情况

截至2021年末,3户企业资产总额122.78亿元,比2020年末增长3.22%2021年营业总收入61.71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净利润1.39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12.55%44.68%49.24%

(二)科技创新发展情况

2021年,我市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91亿元,比2020年下降15.1%,科技人员845人,其中研发人员723人,分别比2020年增长47%32.9%。截至2021年末,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09件,其中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8件,分别比2019年末增加25件、1件。从重点调查企业情况看,3户企业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4399.55万元,比2020年增长26.8%,比2020年显著提升。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调查情况看,3户企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和研发项目日趋完善,科技产出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投入及产出以及研发人才激励方面还存在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企业研发投入偏低、专职研发人员偏少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方面

1.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滞后。2户企业无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2.针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不够系统完善。国资监管部门针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虽有部分支持奖励政策,但缺乏系统、完善的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措施和办法。

3.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力度有待加强。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未体现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强度等硬性指标。

(二)科技投入及产出情况

1.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偏低。2020年和2021年,1户企业研发投入分别为13.5万元、349.29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0.003%0.07%1户企业2020年、2021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64.96万元、366.8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3%0.89%

2.个别企业研发项目手续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1户企业的10个研发项目立项时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无项目预算。

3.个别企业研发项目预算不够准确。2021年,1户企业有4个项目预算金额152万元、决算金额285.22万元,超出预算133.22万元,占预算金额的87.6%

(三)科技创新环境及人才责任落实方面

1.研发人员数量偏少。调查发现截至2021年末,3户企业共有研发人员116人,全部为兼职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当年在职职工人数的比重平均为4.91 %

2.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进展滞后。截至2021年末,3户企业均未建立起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未建立、落实对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分红激励、发明成果权益共享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3.企业内部科技创新管理制度有待完善。3户企业的科技创新制度和办法均未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经费报销、研究成果验收、专利保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办法,具体措施办法有待细化完善。

四、审计建议

(一)拓宽科技投入资金渠道。加大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负担。企业应强化自身的融资功能,采取灵活的融资方式,如银行信贷等,优化科技创新的投资结构。

(二)加大国企创新考核力度。加大科技创新在国有企业考核中的权重,在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明确研发人员数量、营收占比等硬性指标,加大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调研、指导,支持鼓励国有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技人才评价、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挖掘人员潜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化产学研合作,通过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合作,解决人才短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