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0年第1号公告:淄川区、博山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2020年第1号公告:淄川区、博山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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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组织对淄川区、博山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两区县在安居工程保障群众需求、计划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安居工程保障群众需求方面

20户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2019年,淄川区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1户承租人自有住房面积超标,9户承租人人均收入超标,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二)安居工程计划落实方面

博山区未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019年上级下达博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866套,实际完成696套,未完成170套,占开工任务的19.63%。

二、审计建议

一)落实住房保障资格联审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依托大数据、政务云平台,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享受保障待遇的群体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保障待遇审核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相关规定,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加大对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切实解决建设项目的土地、资金、拆迁等重大问题,确保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淄博市审计局

2020年4月17日

 公告解读链接:http://audit.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7_n_1607419559.4198/doc_5fd1c9b8922c84a34e47f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