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关于淄博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7
  • 字号:
  • |
  • 打印

——2021年8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荆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聚焦我市“六大赋能”和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稳定恢复、向好发展。

——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争取中央直达资金21.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2.31亿元,市级整合设立20亿元高质量发展资金,财政出资企业市场化融资191亿元,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各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达到40支,初步构建起覆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群。

——全力保障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5.8%。落实专项扶贫资金3.77亿元,全市8.6万户、15.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市级整合设立30.1亿元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到6350家。

——全力推进实现财政金融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全年新增减负92.08亿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免各类市场主体房租1.03亿元,为2.58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23亿元。创新性开展“疫情保障贷”“小微企业纾困贷”等政策性担保,累计向5917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9.75亿元。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至今年6月,有关部门单位已通过上缴国库、拨付资金等方式整改23.06亿元,完善制度办法29项,追责问责30人。对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立审立改、建章立制成为工作常态。下一步,将持续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并尽快建立起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61亿元,支出339.7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9.83亿元,支出223.6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30万元,支出823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2.68亿元,支出113.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7.91亿元。截至2020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45.3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对审计指出的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6542.75万元,影响市级决算收入完整性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整改。发现的其他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有待提高

1.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期限下达。一是市级预算经人大批复后,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49亿元,未在规定的60日内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2亿元。二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区县5.35亿元。三是市级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应提前下达8.7亿元,实际下达3.67亿元,占比42.21%。

2.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一是市级未按规定将31个部门单位2019年市级结转资金7056.43万元收回统筹使用。二是高新区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结转资金1056.68万元连续结转2年以上仍未用完。审计指出后,财政部门已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二)预算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项目库管理未实现日常化。2020年,年初市级部门预算86.72%的项目未按要求提前启动项目申报、评估论证等工作,在接到市财政编制2020年预算通知后,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才集中申报入库。

2.财政资金支持方向过多过散。2020年,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市级制定支持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科教人才支撑等9大资金板块,设37个大项、197个小项,分别规定了支出方向,限定了资金使用用途。

(三)绩效管理水平仍需加强

1.项目事前评估不完善。2020年,市级78个部门单位对318个支出项目进行了事前评估,有31个部门单位的72个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评估内容流于形式。

2.绩效评价目标设置不合理。抽查高新区243个项目绩效目标发现,86%的项目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具体量化,也没有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65%的四级指标内容照搬或基本照搬三级指标内容。

(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2019年度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未反映土地储备相关资产、负债情况,未列示在建工程土地收储项目名称及面积情况;未反映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数量和价值。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36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疑点核查,对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等11个部门单位开展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2个部门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项目申报依据不充分、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涉及资金488.62万元;3个部门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造成决算不实108.8万元;3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数与会计账项不一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7个部门单位存在接待费、会议费未据实一次一结算,未在定点公司租赁车辆、召开会议,部分公务用车无派车记录等“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4个部门无预算支出、未按规定在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涉及资金31.42万元。

(三)预算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管理方面,5个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扩大开支范围44.28万元;2个部门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大额提取现金439.62万元; 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3.03万元。财务核算方面,9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收入等485.8万元;6个部门报销差旅费、办公费原始凭证不齐全、不规范,涉及资金40.9万元。政府采购方面,3个部门购置资产、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23.95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一)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市截至2020年11月底142.3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27.08亿元财政直达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使用,在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上较为规范,在稳定经济增长、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发现45个项目建设进展相对缓慢造成39.94亿元资金闲置,5个区县未认真履行合同存在超拨、欠付工程款等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单位已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收回超拨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对高青县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抽查资金4.94亿元、项目74个、入户调查243户。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园建设运营质效有待提高。省级农业科技园批准创建后新增入驻经营主体仅4家,已入驻的65家中有23家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方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项扶持政策有4项未落实。二是未及时拨付产业强镇财政奖补资金。5个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4个,已支付财政奖补资金504万元,剩余246万元未及时拨付。

四、我市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及绩效审计情况

聚焦2020年我市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重点领域,对科技创新、“四强”产业攀登计划、传统产业“五个优化”改造提升、现代服务业三年攻坚行动政策落实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市级及高新区、临淄区、周村区政策推进落实情况,抽查资金3.06亿元、涉及26项专项资金。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出台文件5个,制定措施17条,拨付资金1.68亿元。目前,已要求各部门全面核查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未足额拨付或配套到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各级财政库款紧张,部分资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或配套到位。其中,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新旧动能转换扶持资金等未拨付2.25亿元,企业研发补助资金未配套4355.56万元。

(二)政策载体的项目管理存在漏洞。一是部分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11家企业以不实材料申请补助资金746.69万元。二是人才资金管理不规范。3家企业的人才资金33万元未及时发放到个人,滞留企业半年以上;在“英才计划”申报人才离职后仍拨付补助经费30万元。

(三)部分政策支持项目未达预期。抽查发现有2家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销售收入远低于申报销售指标或实际投资低于计划投资额,政策未达到预期目标。

(四)未对财政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包括2019年拨付15家研究院的财政资金9137.11万元及技改等财政补助资金322.93万元。

五、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一)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全市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人群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9个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1.99亿元,未在60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个人保险账户;228名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基金筹集、支出不合规。全市有67名已死亡人员账户仍缴纳养老保险费5.82万元,有36家已注销企业仍缴纳养老保险费81.42万元。

(二)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全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有9家医保经办机构向11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1650人(4383人次)支付17种限制用药费用19.27万元。二是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6家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多支付医保基金141.65万元。 

(三)全市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审计情况。对2017年以来全市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发放不及时。3个区县运行费用补贴3643万元未在取暖季结束后发放到位。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3个区县向不符合补贴政策的用户或企业拨付补贴资金111.21万元;2个区县向176户房屋闲置的电代煤改造用户发放生活用气补贴8.6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5家企业国资国企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及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从审计调查情况看,部分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慢5家企业未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运转不规范,2家企业重组整合划转不彻底、内部资源未充分优化整合。对2家国有企业审计发现,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不到位。2家企业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所属单位监管不严,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清查不细、账实不符。3个单位7处房产、2宗土地未在账面反映,12个部门单位少计资产868.16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申请核销已划转的固定资产4623.72万元。二是违规出租、出借资产。4个部门单位未经审批无偿出租、出借房产,2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收入80.02万元,1个单位对外出借资金无法收回82.49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在土地变更调查认定的耕地中,6个区县有820.25公顷现状为绿化带、道路、房屋等;2个区县建设用地项目超出土地利用规划面积1397.44公顷。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2个区县未出台污水处理规划,再生水在绿化、环卫领域利用率较低;1个区3个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 

七、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开展了范阳河生态修复工程等8个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的审计,审计工程总值39.23亿元,在建设单位已审核的基础上审减3.19亿元;对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等7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查出应缴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印花税等2803.31万元;对全市85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53件,涉及62个单位53人,金额2.45亿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持续推进政策落实。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政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策推进合力。加大对组织推动不力、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无效闲置、违法违规运作等督导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早落地、早见效。

(二)持续强化预算管理。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支出压减重点由一般性支出向项目支出转变。有效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切实强化预算约束。

(三)持续增强财力保障。建立财源质量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提升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民生政策可持续。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及基金运作、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资本平台,清理整合现行支出政策和项目,统筹财政资源,集中资金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四)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压紧压实部门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销号制”,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彻底解决。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分析研究问题特点规律,着力破除问题背后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完善系统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本次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将依法进行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做好审计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