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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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9-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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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政字〔201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淄博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审计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切实消除监督盲区。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二、压实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17〕31号),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要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审计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重点督查审计整改情况。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在10月底前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在年底前代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三、加强管理, 提升财政预算绩效。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实预算项目库,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加强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做到握紧拳头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规定的范围使用。

四、市审计局要对审计结果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

 

市政府:

2018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化对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三个平台”为载体,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强化大数据审计应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我市“753”现代产业体系和四强产业,出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1+5”财政政策体系,推进精准施策;积极应对新形势,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支持发展增收、提升征管效能等6条激励政策,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4.34%,其中税收收入增长9.21%。

——加强民生事业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市级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0.71%、14.81%和12.63%,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出4.71、8.81和6.63个百分点。聚焦扶贫工作重点镇、薄弱村,市级投入4.02亿元,推动实现精准脱贫、精准扶贫。

——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市、区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第三方重点评价和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出台政府债务分类化解方案,构建预算管理、逐级审批、考核通报和风险提示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市级政府性债务控制在省批准限额内。

一、市级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对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9.19亿元,支出总计31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6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7.23亿元,支出总计92.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3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4亿元,支出总计1.14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8.18亿元,支出合计125.6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1.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8.1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1.92万元未及时缴纳。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4户企业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18家市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是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未分项目编制;二是市级派出机构高新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未按经济分类编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草案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

3.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未在30日内正式下达,涉及资金3.58亿元。二是部分重点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不高。有169个项目未完全执行,占项目总数的45.55%,涉及资金12.72亿元,其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等15个项目由于在执行中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未执行;“大学生‘零成本创业’扶持资金”等2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

(三)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是有的专项资金未制定管理办法。涉及“标准化资助激励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贴息”等6项专项资金,共6950万元。二是半数以上专项资金未编制绩效目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71项,金额23.88亿元,其中有25项编制绩效目标,占35.21%,金额7.38亿元。三是未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按要求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且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但市级各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和管理办法均未明确执行期限。

2.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到位。一是绩效目标覆盖率低。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预算和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854个,编制绩效目标的180个,仅占项目个数的21.1%。二是绩效目标编制与自评衔接不够。2018年,市级部门有233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但其中202个项目没有编制绩效目标,仅有31个既编制绩效目标,又开展了绩效自评,占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17%。抽查“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发展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质量”“数量”和“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不一致。

(四)高新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高新区审计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审计局分别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高新区产业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资金11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全面、不完整。二是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到位。高新区9个单位未经审批单日提取现金超过3万元,2个单位年度提取现金累计超过基本支出预算的3%;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清理往来款进展缓慢。高新区总预算和财政专户往来款项27.3亿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积极推进“重点部门审计+大数据审计”的组织模式,首次实现对市级全部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并对市商务局等4个部门和淄博职业学院等4所高等院校开展现场审计,对36个部门单位进行现场疑点核实。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遵守财经法规,控制行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市直部门审计情况。一是预算管理不规范。欠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2亿元,审计期间,已清理上缴1亿元。2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导致决算不实11.22万元。二是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3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8.09万元,2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培训费26.88万元。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公务接待超标准8.57万元。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未编制绩效目标、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760.54万元。

四所高校审计情况。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2所高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85亿元,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4.86亿元。2所高校3处房产885平方米无偿出租给企业使用。2所高校截留、坐支、挪用资产收益680.2万元。1所高校未经批准建设的人工湖、教师公寓项目由于城市建设被拆除和无法使用,涉及资金1686.86万元。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1所高校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等7.56万元,私存私放财政资金72.1万元。三是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不规范。2所高校超预算、无预算支出1544.8万元,收取的住宿费、培训费等未上缴财政2778.4万元。

三、重大政策跟踪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和推进情况,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审计中抽查涉农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惠民补贴资金3.28亿元,涉及69个项目、59个乡镇、111个村,入户调查373户。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

1.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对市本级及桓台县2017年和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桓台县地方规划编制滞后,尚未正式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工作方案。二是桓台县8个乡镇均未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是部分项目资金闲置和管理不规范。桓台县2个涉农项目11.9万元截至2019年3月底在主管部门闲置;各乡镇政府均未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共计1153.93万元;唐山镇宋家村虚报旱厕改造户数42户,套取补助资金3.61万元;4个危房改造中标单位非法分包,涉及资金397.49万元。四是美丽乡村建设未按标准实施。桓台县唐山镇部分项目绿化率未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标准;唐山镇前诸村等5个村实施方案未考虑村级财力,因自筹资金过大,无法按原方案建设。

2.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市2017年和2018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惠农补贴资金未纳入“一本通”平台管理。临淄区等3个区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未纳入“一本通”系统发放,涉及资金4148.47万元。二是违规申报或骗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高青县等4个区县通过虚增耕地面积、重复申报等方式,骗取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涉及资金141.66万元。三是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淄川区等7个区县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和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惠农补贴问题,涉及639人、资金40.07万元。

3.扶贫审计情况。对2017年至2018年6月全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级及博山区等3个区县“慈心一日捐”资金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涉及资金1437.12万元。二是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临淄区等2个区县扶贫资金30万元闲置1年以上;淄川区等4个区县10个产业扶贫项目存在虚报建设内容、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1734.85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对周村区、桓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8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涉及投资55.7亿元,延伸调查了17个相关单位和71户家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或管理不到位。周村区安居工程资金闲置3.07亿元,桓台县永安村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58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周村区8个项目3764套保障性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分配入住。桓台县6个棚改项目用地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涉及住房4023套。三是分配管理不严格。桓台县3个项目、507套公共租赁住房,未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而是直接分配给社区老年人居住;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棚改项目有134套住房建成后,至2018年底空置1年以上。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和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我市2016年至2018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和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8个区县、高新区的29家企业、44个科技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30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申报的财务数据不真实。29户企业中有10户企业财务数据、纳税情况等指标与申报资料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资金绩效不高。有9家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投资,4家企业扩大科技资金支出范围。4家企业项目投资后处于停产或关停状态,未取得预期效益。三是支持创新的科技管理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尚未制定科技智库专家评选和管理办法,未建立起技术专家、企业家、科研人员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科技决策和论证机制。

(四)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审计调查情况。对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王庄煤矿有限公司等5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5户国有企业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44.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3户企业闲置房产、土地、采矿权,账面价值17.09亿元;3户企业债权26.73亿元长期未收回。二是投资回报率不高。5户企业对外投资参股公司46户,投资额32.24亿元,2016年至2018年获得投资收益9976.8万元。在对外投资的46户企业中,有36户企业投资无收益,涉及投资额13.2亿元,占全部投资额的40.9%。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进一步加大公共投资审计力度,完成了太河水库综合整治、淄河大道、齐盛湖公园一期等7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审计工程提报值10.39亿元,审定值9.77亿元,审减值6267.53万元。开展了火车站南广场、孝妇河经开区段综合整治、人民防空训练教育基地等12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反映了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备、漏缴税金、工程进展缓慢、以租代征农村集体土地等问题。对淄博客运中心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发送旅客量未达到预期目标、房产闲置面积2.33万平方米、应收未收新能源车租金7222万元、无协议出租资产5.97万平方米且未收租赁费2654.85万元等问题。

五、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 25起。一是基层扶贫、乡村振兴领域7起,主要表现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虚报旱厕改造任务、工程建设不规范等方面。二是国有资产、资源利用管理类18起,主要表现在医院违规开展营利性项目合作、违规收费,个别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公款私存等方面。上述问题移交以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实预算项目库,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构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管理的约束和问责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加强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解决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做到握紧拳头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规定的范围使用。建立政策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政策过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

(三)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扶贫等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增强相关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扶贫任务。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审计局

                                                                     2019年9月4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政策解读:http://www.zibo.gov.cn#relevance_docu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