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2391/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审计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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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全省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视频会议,多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出台《关于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开展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省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制定我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工作部署,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09个问题,已整改1040个;整改金额1023.85亿元,其中: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36.56亿元,统筹盘活资金77.77亿元,促进资金拨付610.42亿元,通过调整账务等其他方式整改299.1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57项;追责问责210人。

(一)审计机关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建立健全整改承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向30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6市党委、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开展现场跟踪督查和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发函督办;编印审计查出问题典型案例汇编,发送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召开全省审计整改推进会议,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被审计单位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各市县各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县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推进,全力抓好整改。潍坊、滨州等4市专门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有力推动问题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序时进度,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省财政强化审计整改约束机制,将预算安排与审计问题整改挂钩,对同一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单位暂停相关资金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棚改安置住房专项整治;省农业农村厅完善制度框架,强化顶层设计,解决乡村振兴实施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各部门以整改为契机,制定完善制度84项,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四)多方贯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加强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与组织人事、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同向发力、成果共享。建立巡审联动、督审联动机制,将审计查出重要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济南等10市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医保局等部门单位同省审计厅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开展专项督查、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早编细编预算不到位问题。省财政专门印发文件,要求部门单位全面梳理各项收入来源,合理预估经常性收入规模,完整编列收支预算;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减少资金结转规模,推动实现上年结转资金自动转入下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完整性。

2.部分资金脱离财政监管问题。4个部门单位采取健全完善制度、修订承保方案等方式整改4301.5万元,1个单位在社团组织存放的4079.18万元资金已上缴财政。

3.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连年结余问题。省国资委已将结余资金3939.79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二)推进预算高效执行方面

1.年末追加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省财政要求部门单位在编报下年度预算时合理设置预算项目和资金需求,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定期通报项目执行进度,促进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执行率。

2.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不严格问题。省财政要求部门单位加强内部支出标准管控,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安排执行进度。相关部门单位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议、培训计划编制等工作,加强资金使用跟踪监管,避免向企业及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费用,对超编车辆进行重新报批或封存,退回借用车辆13辆,收回闲置建设资金、课题经费等1.02亿元,5个部门单位上缴国库或归还原资金渠道219.78万元。

3.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管,择优确定购买承接主体。

4.部分直投基金投资效益不高问题。省财政梳理排查涉及企业,制定收回计划,发送催收函,收回50家企业投资本金及收益1706.95万元,其余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5.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全省通报,开展专项督查,督促项目早实施早建成、资金早拨付早使用,57个项目已竣工,滞留闲置资金拨付使用13.7亿元、财政统筹收回1.26亿元。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省财政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项目动态入库机制;督促部门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制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制度办法,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深化评价结果应用。

(四)财政股权投资改革方面

省财政改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运作机制,明确资金运作模式和投资期限;探索创新多样、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协调受托管理机构逐步减少投资保底收益方式;已拨付支出闲置资金1.2亿元,其余30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相关部门单位规范财务核算,调整账务,清理往来款项,除3个单位927.09万元正在清理外,其他部门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还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完成整改,确保账表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三、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对巡视、审计发现违规使用“五项经费”的,按30%核减2021年业务类项目预算,强化“三减三控”措施,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20%,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规模,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购置等。

(二)有些存量资金未盘活使用问题。省财政建立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加大银行存款和专用基金清理消化力度,要求各类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滚存结余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通过上缴国库、统筹使用、调整项目计划等方式,33个部门单位整改结转结余资金1.97亿元、相关市县整改存量资金98.25亿元。

(三)有些部门单位超进度、超需求拨付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补充合同条款、完善执行流程,严格按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四)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坚持边审边改,审计过程中相关市县细化分配方案、完善支付系统、加快拨付进度,76.14亿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方面问题。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明确资金分配流程,将涉及科技创新的69项政策全部纳入资金配置框架,在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分配等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闲置的互联网平台奖励等专项资金2.44亿元已拨付2.36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化相关奖励政策,建立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六)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方面问题。省大数据局调整优化数字山东发展资金分配结构,安排5000万元用于城乡数字治理,助力数字山东高质量发展。

(七)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资金方面问题。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有关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文件,对试点县实行分档补助,突出奖补资金激励效果;明确资金支出方向,指导市县围绕乡村振兴用好资金;闲置在基层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的1212.06万元已拨付。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产报告范围不完整问题。省财政制发文件,要求相关部门编制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时,将24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编报范围;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政府会计核算实施方案,明确记账主体、入账价值、核算要求等,为全面反映公路水路资产家底提供基础。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24个部门单位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并及时备案,通过函告催缴、及时清收等方式整改处置收益未缴国库等问题0.69亿元;5个部门单位收回房屋6处、划拨划转公车2辆,其余8个部门单位正在办理资产处置审批和移交手续;12个部门单位的6处房产、83辆公车、933台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已入账,涉及5443.02万元、3823.83平方米;3个部门单位将违规核销或由职工代持的对外投资进行转让或调整账务;7个部门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划转移交手续。

(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3个部门单位已建成14个信息系统项目,其余1个将于年底验收;5个部门单位的10个信息系统已更新模块、整合资源、升级客户端,提高使用效率;2个部门单位收回费用、修订合同,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四)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5户省属企业完善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决策程序,加强投后管理,通过项目转型升级、盘活资产、法律手段等减少投资损失;7户省属企业规范收入成本核算,计提减值准备、抵消关联交易等,整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13.72亿元;省供销社系统加大对社有企业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投资、违规处置资产等行为整治力度,20人被追责问责。

五、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或无法实施问题。各级相关部门单位采取重新考察论证、修订方案、补充完善手续、调整项目、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等措施积极整改,15市67县48个项目已开工,208个项目加快进度,闲置债券资金已拨付或统筹调剂使用302.22亿元。

(二)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规范施工合同管理、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加快项目竣工决算,3.51亿元闲置资金、28.32亿元滞留资金均拨付到位。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4市20县采取收回出借资金、调整账务、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整改违规使用债券资金26亿元。

六、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点水利工程审计方面

1.工程推进缓慢问题。省水利厅督促相关建设单位组织勘测定界,2市6县20个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已完成土地测绘,正在办理用地手续;1市8县27个水毁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

2.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14市202个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22.82亿元;6市已拨付22个项目施工单位垫资款7.05亿元;未统筹使用的结余资金968.03万元已上缴国库或用于项目支出。

3.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省水利厅制发文件,规范水利工程代建管理;4市40个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将质保金预留比例调整至国家规定的3%;6市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补缴保证金707.92万元。

(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计方面

1.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我省积极对接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济滨高铁已进入设计审查阶段;东营港区航道工程已完成设计变更,导堤工程已完成95%;济宁机场已开工,其它3个机场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2个港口码头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1个暂停实施。

2.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问题。6个项目资本金和建设资金已到位47.87亿元;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沿线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已退还施工单位保证金723.77万元。

3.征地拆迁资金滞留闲置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已拨付济青高速扩建等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9.46亿元;济南轨道交通项目闲置征地拆迁补偿款已整改7495.5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1市4县已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及建成任务4470套,81户公租房租赁补贴已发放到位,1县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

2.住房保障政策不落实问题。2市2县退回22个安居工程项目多收税费2.62亿元;6市5县603人已腾退不应享受的公租房、取消保障待遇资格或按市场价缴纳租金;3市5县1551套长期闲置公租房已分配;3市2县对改造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重新修复;2市2县6251套长期未建成的住房已建成;13个建成未分配的项目中,5584套棚改安置房已制定分配方案。

3.资金收支管理不严格问题。4市6县盘活使用闲置资金5.55亿元;2市4县追缴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448.3万元;2市1县1436.36万元公租房租金全部上缴国库。

七、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审计方面

1.项目建设质量不高问题。6县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对重叠面积清查评估,为新一轮规划编制提供依据;5县已完成建设任务14.72万亩;5县对14个质量不达标项目返工修缮,加强后期管护保养。

2.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有关县对占用的高标准农田分阶段分批次有序退出,积极引导农户种植粮食作物;8县11.28万亩高标准农田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储备区进行重点保护;5县8个项目闲置的灌溉设施已投入使用。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方面

1.农村厕所改造方面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发整改工作方案,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包市督导。4县已建设农村公厕42个、中转池7座,2县因涉及新型社区改造、规划调整等,7486户厕所、71个公厕不再建设;3县已拨付闲置资金1328.5万元。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方面问题。4县11处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工;5县41处闲置污水处理设施重新投入使用;5县部分村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采取清理沟渠、修建污水处理沉淀池等方式整改;7县对村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开展巡回检查,解决生活垃圾乱堆放、清运不及时问题。

3.农村清洁取暖方面问题。4县9138户“煤改气”“煤改电”改造任务已完成;2县对不达标取暖设备改造加固、更换配件,消除安全隐患;13县完善落实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提高设施使用率。

(三)乡村产业发展审计方面

1.产业园区及产业强镇建设效果不佳问题。5县丰富园区种植品种、加大生态观光旅游,推进产业多样性发展,提升园区运营能力;3县3个产业强镇项目通过变更实施主体等加快进度,1个项目已完工验收;2县深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项目发展红利。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措施不精准问题。8县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相关补助标准,4县明确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上限。

3.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3县调整方案、补办手续,规范使用农业产业园区奖补资金3112.82万元;3县奶业振兴等奖补资金1644.51万元已拨付到位。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审计方面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乡村振兴局等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印发系列制度办法,要求细化措施,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6县13个项目已纳入管理台账或管理平台;5县57个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资产保全和资产处置方式;4县制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八、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方面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不落实问题。有关市县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追回稳岗返还补贴170.51万元,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1688.32万元,其余519.36万元因企业注销等原因已不符合发放条件;多收取的223.94万元社会保险费已退回企业。

2.职业技能提升效果不明显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推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相关市县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紧盯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企业转岗职工等就业重点群体,多渠道征集培训意愿,分层次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

3.扶持就业创业工作不到位问题。3市9县调查摸底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底数,分类加强指导支持;2市5县落实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1市5县已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47.3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

1.养老保险保障不到位问题。12市将符合参保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低保特困、进城务工人员等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5县已拨付财政补助资金5.75亿元。

2.医保基金征缴不严格问题。2市向企业追缴医疗保险费225.87万元,其余122.04万元因员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离职等原因不再追缴;3市未减征的医疗保险费62.63万元已退还企业。

3.违规支付医保基金问题。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行为,15市追回医保基金5512.97万元,督促医疗机构退还多收取患者费用1407.15万元,处罚医疗机构84.93万元、扣减违约金379.9万元,约谈或通报批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141人。

(三)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方面

1.工作统筹推进缓慢问题。15市已按规定编制并报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措施,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2.现代学徒制等试点工作改革未全面落实问题。5所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设符合现代学徒制特点的专业课程体系;5所学校强化校企合作,组织学生到合作企业跟岗实习,锻炼实践技能。

3.学生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省教育厅等将高职扩招学生与普通学生助学金统一管理、一并拨付,推动助学金及时发放到位;5所学校退还学生自行承担的保险费用,为新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保险,建立监督投诉“直报”平台,保障学生权益。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方面

1.医疗能力建设薄弱问题。相关县加大对医务人员招聘力度,适度提高薪酬待遇,选派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新建、扩建乡镇卫生院,采购诊疗设备,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14个项目已完工。

2.院前急救能力不强问题。相关县通过调整规划、新增急救站(点)将2151个村纳入服务半径;建立急救车周期性更新机制,调配、购买急救车26辆,提高院前急救能力,满足转诊需要。

3.医疗卫生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22县拨付公共卫生补助等专项资金3.69亿元;6县盘活使用闲置资金3701.46万元;14县支付乡镇卫生院拖欠药品耗材款2.7亿元。

九、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环境污染防治审计方面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县推动工业源深度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和柴油货车监督检查,9县已完成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2县已完成煤炭压减任务。

2.水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市县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1市10县水质已达标,3县16家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3县对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1县5个变更用途的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专项资金管理方面。2市县通过盘活使用、收回财政等方式整改闲置资金2546.87万元;2县已拨付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污水处理费等6556.9万元;3县已征收污水处理费122.26万元,上缴财政1444.37万元。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审计方面

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5县8家企业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方案,转移超期贮存危险废物2972.34吨;2市加快建设集中处置项目,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2县19所中小学贮存的618千克废弃危险化学品已转移处置。

2.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方面。4市4县督促有关医疗机构调整或重建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与居民区保持安全距离,医疗废弃物已由具备资质企业负责收运。

3.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面。有关市县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发电项目,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监管,减少地下水污染;制定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收运处置措施,规范废弃物收运管理。

十、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对此,审计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认真全面听取有关市县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些属于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整改。如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足、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财政管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薄弱、院前急救能力不强等涉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问题,要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分类加以解决。

(二)有些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需要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未建成、未分配,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等问题,受规划调整、地块落实、项目单位变更等多因素影响,进展较慢;农村改厕、清洁取暖、高标准农田等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农户主动参与等,稳步推进加以解决。

(三)有些属于管理机制不够统筹协调问题,需要部门之间加强衔接推进整改如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经费紧缺与资金闲置并存,专项资金难以充分有效利用等问题,主要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与信息沟通不及时,项目审批与资金分配存在脱节现象,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有效使用,在规范高效管理中加以改进。

对以上问题,后续整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类制定措施。有关市县和部门单位加强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对存在时间长、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有关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强化协作贯通,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合力推动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加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