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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8 15:4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签约人员(附件1)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由市审计局组成考察组,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评价。考察方式、考察内容等严格按照《公告》规定进行。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2、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3、除特殊情况经市审计局及市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

淄博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

 

签约人员名单

工程审计A岗:王运发、陈玉洁、吕光香

工程审计B岗:张黎

工程审计C 岗:李赛赛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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