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制定出台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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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近日,沂源县制定出台《沂源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指出,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督查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议事、执行机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县审计局组成。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联系工作。 还对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的召开方式、议事程序、主要任务、发文行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李河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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