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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12 16: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审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3个,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4.2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92.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08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2件。2018年度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组织了市本级、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的精准扶贫审计,抽查了全市30个乡镇及所辖的60个贫困村,涉及扶贫资金7268万元,揭示各类问题35项,建立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重点资金项目跟踪审计机制。实施了对市本级及临淄区、桓台县煤炭压减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摸清了我市煤炭压减工作进展的总体情况,推进完善煤炭压减工作协调机制,盘活财政资金3598万元。撰写的《我市煤炭压减审计调研情况》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开展了对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煤气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严格落实我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有关企业建立了总审计师制度。实施了“工业强市”财政扶持政策审计,实地调查企业308户、项目470个,涉及金额18亿元,促进市政府及部门修订完善制度办法19项。我局开展国有企业审计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采纳刊发。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施意见》,以开展村居审计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创新“村官直审”、“村居巡回审计庭”、“模块化”工作法的审计模式的基础上,制定了《淄博市村居审计操作指南》,推动构建了审计机关督促审计结论落实,镇(街道)具体负责审计整改,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办理问题移送、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的整改制度。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年共安排了63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占比69.84%。总结提练的“一个穿插、二个同步、三个结合、四个导向、五个保障”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进一步完善了与纪检、组织、巡察等部门的协同机制,首次实现4个经责审计对象与市巡察单位的有机结合。

(三)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开展了人社、扶贫、食药监、编办4个部门的预算绩效审计,揭示了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资金闲置、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实施了2次全市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审计调查,摸清了政府隐形债务的规模、结构、分布情况,着重揭示了隐形债务整改不到位、债务管理机制不健全、融资平台转型不彻底,造血功能差等问题,促进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的通知》,市财政部门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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